N本报记者 杨阳
本报讯 “请问您是手机号码××的机主吗?”遇到这样的电话营销,您要当心了。如果口头同意了电话营销方案,即便当时接电话的人并非机主,运营商也会直接开始计费;而当机主要求解除营销方案时,运营商方面还会要求赔偿。福州市民裴小姐就遇到了这样的麻烦事,在自己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就被某运营商执行为期两年的无线宽带合约。昨日,裴小姐拨打本报968111新闻热线反映了自己的遭遇。
运营商称签订合约用户却毫无印象
据裴小姐介绍,近日某运营商给她发来一则短信,称她名下尾号为5858的手机号码已经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合约,运营商将为她提供无线宽带服务,每个月的套餐费为80元。
“我从来就没有办理过什么无线宽带业务啊。”收到这则短信,裴小姐很是吃惊,随即拨打了该运营商的客服热线。工作人员告诉她,她签订的业务需要执行一年,运营商方面会赠送她一个便携式宽带无线装置和一张数据流量SIM卡,将运营商的3G信号转化为wifi信号,供用户的手机和平板电脑使用。
裴小姐对这一合约没有任何印象。运营商的客服人员却告诉她,这是一个电话营销的服务,运营商可以提供电话录音,以此证明裴小姐当时答应使用这样的合约。
运营商“广撒网”推无线宽带
裴小姐的案例并非个例。福州市民周先生告诉记者,他所在的单位由于使用了该运营商的集团网服务,5月23日当天,办公室里相当部分同事都收到了来自运营商的电话推销。运营商工作人员在通话开始的时候会询问:“请问您是手机号码××的机主吗?”只要接电话的人说“是”,对方就会开始推销便携式宽带无线装置的合约,这与裴小姐前述内容完全一致。
接电话者的并非户主
“可是我本人根本没有同意这样的合约啊。”裴小姐告诉记者,她的手机话费包月,到了月底用不完,因此曾把手机借给邻居家男生用了几天,而这位十五六岁的男生当时可能同意了电话营销方案。
裴小姐称,她的手机号码登记的户主为女性,一名男生接电话,即便承认是机主,运营商也可以辨别出性别不对。
裴小姐认为,如果不从多方面核实机主身份,仅凭接电话的人说是,就擅自订立合约,是说不过去的。
运营商拒绝退款律师称协议无效
运营商方面的工作人员表示,目前确实在全市范围内进行这一合约的电话营销,针对裴女士的情况,需要进行调查,等情况清楚了再答复。
按照运营商此前发来的短信提示的内容,裴女士即将被收取无线宽带服务相关费用。在与运营商交涉时,裴女士列举了种种自己不可能同意这一合约的理由,但运营商方面拒绝退款,称如果裴女士不想继续这个合约,只能按照违约处理,需要缴纳240元的违约金。
对于运营商坚持要收费的做法,记者咨询了福州多位律师,律师表示,如果不是机主本人同意的营销协议,均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