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栏目主持 廖庆升 林丹
福州仓山区下藤路龙津花园小区有12栋楼,没有物业,但每户都需要缴纳卫生费,不过,虽然同属一个小区,卫生费的金额却不同:由自来水公司代收垃圾处理费,每个月扣9元钱;但剩余的几栋楼,则要交10元钱给社区居委会。为这1元钱,不管是交费的业主还是代收的社区,都觉得很委屈。
从2004年开始,该小区就由社区代管,所有业主每月按户缴纳10元的卫生费给社区,由后者雇人打扫小区的卫生。
从去年1月开始,出现了变化:该小区7号楼、9到12号楼,由自来水公司直接收取水费,每月只需缴纳9元的垃圾处理费;而另外几栋楼,则需继续向社区交每月10元的费用。住在小区1号楼的林先生认为,同住一小区,享受的卫生服务也是一样的,为何需要多交1元?
对于业主的不满,小区所在的龙津社区的林主任也是满腹委屈,在她看来,社区每月仅收到2000多元钱的卫生费,这远远不够支付两位卫生工的工资。“小区每个月的清运费至少要上千元。”林主任表示,如果不是街道拨付一些费用,社区早就无法支撑下去了,“我们也不想代收这笔钱,如果业主们肯自己请物业,我们更省事”。
昨日,市环卫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福州市政府规定,无物业管理居民的垃圾处理费为每户每月9元,不过,这9元钱中,其中3元钱是交给环卫部门,另外6元钱,则是居民用来支付小区的垃圾运到转运站以及转运站的垃圾运送到垃圾填埋场的费用。因此,由自来水公司代扣的9元垃圾处理费,并没有包括小区内卫生清洁的费用,因为这部分居民还要承担社区帮忙请卫生工的花费,也就是还要交卫生费给社区。从另一方面说,只交10元钱给社区的居民,也少交了垃圾运送到填埋场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