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南国早报
如果不是因为一组床上性爱照片在网上曝光,如果不是被人指责他“欺骗玩弄女性长达十年之久”,现已59岁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原正厅级巡视员段一中,也许可以安稳退休。但贪念改写了他的人生轨迹,今年5月份,钦州市中院作出一审判决,段一中因受贿100多万元获刑10年。
“床照门”揪出一厅官
段一中原籍湖南省冷水江市,1954年9月出生。在2002年12月至2007年8月期间,他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副市长,后来又先后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质监局副局长、巡视员(正厅级)。从副市长到巡视员,他的贪婪之心一直没有改变。
2012年1月份,有人发布了一组照片,照片中一名男子裸身与一名女子躺在床上。网帖称,男子就是段一中。
“床照门”事件在网上发酵后,段称,这些照片是合成的。而自治区纪委随后对网传段一中的生活作风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在被调查生活作风问题期间,段一中主动交代了自己受贿的犯罪事实。在被调查期间段一中主动交代的受贿问题,后经法院认定,数额为100多万元,外加受贿孳息(音zīxī,是指因物或权益而生的收益)7.9万多元,他非法所得共有108万多元。
综合段一中受贿的事实,在这几年出现的新型受贿手段中,他占了两个:占干股、利用影响力受贿。
为地产商“保驾护航”
陈某是商人,2002年就与段一中相识。2007年上半年,段一中带着陈某,向时任来宾电厂的厂长石某提出要求:要石某以电厂名义,向国土部门申请采矿权,然后将采矿权委托给陈某开采;开采的石料,电厂还要收购。
作为回报,陈某将石料公司16%的股份挂在段一中的妹夫名下。在后来的公司分红中,段一中则签上他妹夫的名字,领走了钱。
2008年,段一中已担任自治区质监局副局长。2008年春节前,房产商金某通过老乡介绍认识了段一中,给段一中送上了3万元。2008年9月23日,金某承建来宾市某单位办公楼时发生安全事故,导致3人死亡。金某被公安机关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刑事拘留。在段一中给来宾市政府相关人员打招呼后,金某在2010年3月份被检察机关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段一中案”回顾
●2012年1月2日,有网友在网上发布了一组不雅照。
●2012年1月4日,网友爆料称“床照门”主角是段一中。
●2012年1月4日下午,对于网上流传不雅照的真实性,段一中进行了否认。
●2012年1月5日,自治区纪委通报称,对不雅照“高度重视,立即介入”。随后,因涉嫌受贿罪,段一中被刑事拘留。
●2012年1月31日,检察机关决定对段一中逮捕。
●2012年7月26日,“段一中受贿案”在钦州市中院公开开庭审理。在侦查期间,段一中退出所收全部赃款。
●今年5月份,钦州市中院作出一审判决,段一中因受贿100多万元获刑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