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45版:政事/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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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建筑企业自建员工宿舍 可纳入公租房
对外贸易闽企超3万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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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3年5月3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闽建筑企业自建员工宿舍 可纳入公租房

 

N本报记者 薛辉 王林成

本报讯 我省建筑企业自筹资金建设的员工宿舍符合条件的可以纳入公租房,享受相应优惠政策。昨日下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了省住建厅关于我省建筑业改革和发展情况的报告。

报告称,我省现有施工企业4487家,其中民营企业比重占95%以上。2012年我省首次实现单个施工企业年度产量超百亿。我省支持中央和外省建筑企业来闽落户,享受省政府已经出台的相关扶持政策。建筑企业引进或者培养的高级人才,同样可以享受我省出台的人才补贴、购房安家补助等政策。我省建筑企业自筹资金建设的员工宿舍,符合保障条件的可以纳入公租房,享受相应优惠政策。

我省将研究制订预制外墙不计入建筑面积、保障性住房增加成本计入项目建设成本、容积率奖励等相关政策措施。同时,加快推进预拌砂浆、精装修住宅的推广应用。

此外,我省将扶持一批龙头企业。“十二五”期间,我省将选择公布50家左右综合实力强的施工企业作为省重点扶持的骨干企业,鼓励发展集设计、咨询、施工管理于一体的综合性企业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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