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章微
本报讯 省民政厅昨日消息,我省将开展“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行动,通过主动救助、打击犯罪,帮助流浪未成年人回归校园,健康成长。
各级民政部门将对流浪未成年人逐一进行个人需求和家庭监护情况评估,提出义务教育或替代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职业培训等建议,帮助适龄适学流浪孩子在户籍地返校复学。对经评估不宜在户籍地返校复学的,将与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协商后,帮助选择返校地区。对暂时查找不到监护人和户籍地的,帮助在流入地就近入学。
为预防孩子走上流浪之路,教育部门将建立完善适龄儿童失学辍学情况动态监控机制,全面了解学生学籍变动情况,及时动员帮助辍学失学儿童返校复学。对监护人无法履行监护责任的,协调委托有监护能力的寄养家庭或爱心人士代为监护。民政部门将生活困难家庭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孤儿全部纳入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范围。我省还将严厉打击组织、教唆、胁迫未成年人乞讨的“丐头”。
据悉,去年,我省开展类似救助流浪少年儿童行动——“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共救助流浪乞讨儿童2797人次。市民若发现流浪乞讨的孩子,可劝告、引导流浪未成年人向公安机关、救助保护机构求助。福州市救助管理站:0591-83726286;厦门市救助管理站:0592-5511530;宁德市救助管理站:0593-2807326;莆田市救助管理站:0594-2793531;泉州市救助管理站:0595-22784287;漳州市救助管理站:0596-2677138;龙岩市救助管理站:0597-2320512;三明市救助管理站:0598-8399299;南平市救助管理站:0599-8722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