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8版:城事/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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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3年6月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手机信号玩“漂移” 用户话费被多收350元

 

N本报记者 陈锟 通讯员 陈日晶 余娇 付严

本报讯 为了省话费,买了一张拨打本地电话只要0.08元/分钟的手机卡,等到查询话费才知道,还是按照0.2元/分钟计费。商家表示,这是“信号漂移”的结果,福清市民杨先生就遇到了这样的稀罕事。

杨先生于2011年6月9日购买了一张某运营商的8分手机卡,收费标准是在福清地区拨打福清本地电话每分钟八分钱。

2013年4月初,杨先生到营业厅打印通话清单,发现自己在福清市区拨打的电话计费为0.08元/分钟,而在家里拨打的电话计费为0.2元/分钟。明明都在福清地区,计费标准悬殊,想起这一年多莫名其妙被多扣了几百元,杨先生要求商家赔偿话费。不过,商家表示,最多退还其六个月多收的话费。杨先生认为不合理,这与商家当初宣传的“拨打福清本地电话只要0.08元/分钟”明显不符,遂向福清市工商局寻求帮助。

福清市工商局工作人员了解到,杨先生工作地点位于福清市高山镇的某渔场,毗邻平潭岛,商家在调解中表示,收费标准不一致是基站信号“漂移”惹的祸。由于无线信号的传播具有不稳定性,因此处于行政区划交界处的两地基站信号很可能出现信号交叉覆盖现象。

经调解,商家补偿杨先生一年多的话费差价,共计3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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