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黄慧
话题缘由酝酿已久的《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示范条款》(以下简称新车险条款)计划在7月1日实施。尽管目前莆田各保险公司尚未接到具体通知,但行业内、车友早已对此密切关注,有关新车险条款的资讯成了热门话题。
据介绍,新车险条款删改了现行条款中备受诟病的“高保低赔”、“无责不赔”及部分免责条款,要求按照车辆实际价值投保,取消了关于依据事故责任进行赔偿的描述,调整了盗抢险等的免赔比例,对广大车主将更加有利。
车辆实际价值低投保费用将减少
“我这辆车3年前买的时候花了将近10万元,现在估计价值5万元左右,可保险公司却要按照原来近10万元投保,这样不就多花了不少钱。”家住莆田市区凤凰山附近的蔡先生说,保额高意味着保费高,按道理,车子价值多少,就应该保多少。
记者从莆田市保险行业协会了解到,近年来,车险市场普遍存在着“高保低赔”现象,即按新车价格投保,但出险时只按车辆实际价值来理赔。在莆田,有关“高保低赔”的争议屡有发生,常常导致车主将保险公司诉至法院。尽管最终结果往往是维护了大多数车主的权益,却也增加了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7月1日,新车险条款实施,“高保低赔”这一现象有望结束。
按照现行条款,车损险保险金额按新车购置价来计算。而在新车险条款中,“车损险的保险金额按照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投保”。“这一条款取代了现行条款中的按‘新车购置价’来投保的内容,这意味着一旦新车险条款正式实施,车险市场一直存在的‘高保低赔’的问题将不复存在”。
像上述蔡先生的情况,原来车损险保额要将近10万元,现在只要按实际价值5万多元来投保。
“可以说,新车险条款很好地缓解了‘高保低赔’现象,对车主更加有利了。”中国人寿财险莆田公司业务处理中心负责人邱圣旭介绍,按照这一情况推测,在费率不变的情况下,对于使用久的车来说,车主在车损险按照实际价值投保,付出的保费相对少了。换句话说,车主可以少掏些钱了。
减少11条责任免除索赔程序简化
采访中,莆田保险业内人士透露,与现行的条款相比,新车险条款除了解决“高保低赔”问题以外,还减少了11条责任免除。也就是说,今后在理赔时,如出现“驾驶证失效或审验未合格”、“发生保险事故时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行驶证、号牌,或临时号牌或临时移动证”等情况,保险公司应予以理赔。
另外,在新车险条款中,调整了盗抢险等的免赔比例,盗抢险和车上人员责任险“升格”为主险,而其他附加险仍将由各保险公司自行开发。以前,盗抢险作为车损险的附加险,消费者只有购买了车损险才能购买盗抢险。新车险条款实施后,车主可以在不购买车损险的前提下,只购买盗抢险。
同时,对于一直困扰车主的“无责免赔”问题,新条款中也提供了除现行理赔方式外的第二种方法,车主可直接向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索赔,从而简化了和第三方之间的沟通索赔程序。
保险量身定做全保不一定全赔
记者采访中发现,目前不少车主对“全保”概念存在误区,认为交了“全保”,就可以“全赔”,导致在出险时也发生不少争议。
对“全保”这一说法,中国人寿财险莆田公司业务处理中心负责人邱圣旭坦言道,早期经营者对消费者导入“全保”概念是一种误解,任何保险都不能保全部。目前车险主要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车上座位责任险等,附加险主要包括玻璃单独破碎险、自燃险、涉水险、划痕险、不计免赔率、不计免赔额等。车险全险并不特指某种可以保障所有风险的车险产品。大家通常习惯性把交强险、车损险、商业三者险、不计免赔的特约险、盗抢险等几个主要产品笼统地称为全险,但这与车辆出事全赔的概念是不同的。“实际上并不存在能够保障一切风险的保险产品,每个险种都有不同的保障范围。”
新车险条款实施后,广大莆田车友应该如何选择车险?为此,邱圣旭建议道:不要全信“全保”的概念,应根据自己的需求、车辆使用范围等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险种。“按照车况和使用情况来投保,并不是越多越好。”例如,经常经过人员密集复杂线路,第三者责任险可相应地提升;经过路况差的地段多,车损险不可忽视;根据停车的位置,如若停车在户外,应加强盗抢险的投保;如若地处低洼地带或雨季多的地区,可相应地投保涉水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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