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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降低农产品生产流通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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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3年6月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省降低农产品生产流通电价

 

N本报记者 陈蓉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省物价局获悉,6月1日起,全省农产品生产流通环节用电价格将进一步降低。

据了解,生猪、蔬菜生产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而尚未实现工商业用电同价的地区,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用电、农产品冷链物流的冷库用电价格执行所在电网非工业普通工业用电价格,暂不执行峰谷分时电价;已实现商业和工业同价的地区,按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电价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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