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21世纪经济报道 新华
5月初,国家审计署公布了对中储粮的审计报告,报告指出中储粮在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执行国家政策、重大经济决策事项、内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重大问题。但一位河南地方粮食企业的人士告诉记者,中储粮等粮食储备机构存在的最大问题还是其粮食储备和经营业务不分,以及将粮食储备业务分包出去收取利益的行为。
吸收企业粮库储粮
按照2012年公布的《粮食法》(征求意见稿)规定:储备粮承储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储备粮,不得利用储备粮进行商业经营,不得从事其他违反国家粮食政策和规定的活动。
为此,国家每年都要给粮食储备企业补贴,上述粮食企业人士称,河南、东北等地一斤粮食的保管费是0.043元/年,东部地区则还要偏高。
上述河南粮食企业的人称,中储粮等粮食储备机构并不都用自有库储粮,它会吸收一些地方粮食企业的粮库来储粮,一般地方企业的粮库都非常乐意受到中储粮的“青睐”,因为这意味着可以拿到巨额补贴,当然,其中免不了要给中储粮“输点血”。而地方企业粮库存在不符标准的问题。
本身已有国家补贴
除此之外,中储粮自己经营粮食业务也饱受业界和社会诟病,全国人大代表、社科院学部委员张晓山称,在粮食法草案提交人大讨论过程中,中储粮对其中不得让粮食储备机构参与经营的条款意见很大,目前该草案也迟迟没有成为正式的法律条文。
中国人民大学农村与农业发展学院副院长郑风田称,中储粮本身已经享受到了国家给予的政策性补贴的优惠和利益,现在又想通过经营活动来牟利,等于两边便宜都占到了,这样做的危害是:中储粮的经营活动影响到其调控国家粮食总量和平抑粮食价格的作用,在粮食歉收、粮价高涨期间,会助长粮价恶性上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