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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城15条主路禁停“三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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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城15条主路禁停“三车”
在五一路、五四路、华林路等路段违规停放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将被查扣
 

N本报记者 阙文龙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福州市政府办公厅获悉,福州城区五一路(五一北、中、南路)、五四路、湖东路、华林路等15条主路的人行道,将禁止停放“三车”(即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否则,福州市容有关部门和公安部门将对车辆进行查扣。

据了解,按照福州市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的部署,15条道路红线范围内不得设置“三车”停放点,人行道不得停放“三车”。

15条禁停道路名单如下:五一路(五一北、中、南路)、五四路、湖东路、湖滨路、湖头街、北梦山路、芳沁园路、鼓屏路、八一七路(八一七北、中、南路)、华林路、白马路(白马北、中、南路)、杨桥东路(白马北路至东街段)、乌山路、古田路、浦上大道。其中上半年完成五一路、五四路、湖滨路、湖东路、华林路、乌山路、古田路、白马路、浦上大道等道路,年底前扩至全部15条道路。

对15条禁停道路红线外区域,以及市区9条景观道路、主干道,“三车”应在停放线(停放区)内整齐摆放,禁止线外停放、横置、占压盲道、占道充电等违规现象。

其余道路,“三车”应统一沿人行道外侧路沿石整齐摆放,车头统一朝向机动车道。但人行道宽度不足2米的,不得停放“三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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