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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麻阳县两官员因贪腐被抓 单位竟发求情公函称其素质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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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麻阳县两官员因贪腐被抓 单位竟发求情公函称其素质高
N法制日报
 

本报讯天下之大,无奇不有。湖南省怀化市麻阳县两名官员因贪腐案件被抓后,涉案单位居然向法院传公函求情。公函称,该同志正值为党和人民作贡献的有为之年,其业务素质也较高,请求法院对其从轻判决。

近日,麻阳县法院对县文化局原纪检组长莫某和文化市场稽查大队原大队长石某贪污公款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莫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4万元;石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4万元。经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1月至2012年1月,莫某与石某利用管理麻阳网络文化市场的职务之便,将网吧缴纳给单位的8.8万元人民币费用不开票入账而私分。

就在此案一审宣判后,两被告人所属单位发公函为下属求情的消息在网上流传。麻阳县文广新局局长藤建学向记者承认,局里面确实开会说过此事。“当时是被抓干部的家属找到单位,请求单位出面说情,所以才出了这个函,这并不是对司法的干扰。”单位为莫某开具求情公函。

另一公函称:“石某多次被评为省市县先进个人,由于该同志认为工作这么久,还一身清贫,遂产生了拜金主义。该同志素质高又才40岁,正值为党和人民作贡献的有为之年,其业务素质也较高,经局党组研究决定,请求人民法院对石某从轻判决。”公函出具日期为2013年1月7日。

法律界人士认为,这不仅反映出相关单位负责人法律意识的淡薄,更是一种对司法审判的“另类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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