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阙文龙
本报讯 福州市政府办公厅昨日消息,从今日起至9月20日,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重点整治百日行动”和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开展道路交通、燃气、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
严禁充装超期未检、非本企业或无本企业标识等不合格气瓶。充装钢瓶应有充装记录,钢瓶出站应登记流向和做好随车记录,供应站点应登记瓶装液化气销售台账,登记钢瓶流向。燃气企业应将每日50公斤钢瓶的流向按照区域进行分检,于次日9时前将充装、流向记录传送到当地住建局(建设局)。严禁液化石油气掺混二甲醚。
记者了解到,整治期间,对交通违法行为处罚严格实行四个“一律”,即“依法应当拘留的一律拘留,应当吊销证件的一律吊销,应当暂扣证照的一律按最高限暂扣,应当扣留车辆的一律扣留”。
据悉,建筑施工大检查对象为全市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地铁工程。检查模板支撑体系、钢管脚手架、深基坑支护、建筑起重机械等易引发群死群伤事故的部位和环节。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施工现场或企业一律停工进行整改,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规予以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