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李思玲
本报讯 端午假期来临,“非法营运”回潮,不少乘客挨宰。昨天下午,福州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一大队查处“非法营运”车辆,在执法过程中发现,有车主将7座小型客车用来运货,运送9箱粽子。昨日,交通执法部门对这辆车牌号为闽AF2610的车开出了3000元罚单。
昨天下午3点55分左右,市民举报一辆车牌号为闽AF2610的“黑的”在汽车北站拉客。4点7分左右,执法人员截住了这辆五菱牌7座小型客车,车上除了2名乘客,竟还装载了9箱粽子。
车上乘客说,他们开了家小商店,每年端午节期间,粽子热卖,前几天批发的粽子都销售光了,昨天,他们开着货车到福州运货,没想到车子突然抛锚了,当天修不好。他们想到汽车北站找车运回去,刚抵达汽车北站,便遇到了车牌号为闽AF2610的车主在拉客,双方约定,把9箱粽子运至福清,车费200元。
交通执法支队一大队相关负责人说,该车的行为属于未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货物运输,将处以3000元的罚款。
市民遇到“非法营运”时,可拨打0591-83361836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