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吴智飞 通讯员 黄美妹
本报讯 去年12月20日24点左右,一名女士被一名流浪汉抢劫,不料半路上来了一路人“英雄救美”,随后这个流浪汉被警方当场抓获。昨日,记者从荔城法院获悉,该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抢劫案。
据了解,劫匪名叫戴某冰,是云南省临沧市人,今年才20岁。三年前,因跟家里父母意见不合,他在初中未毕业的时候就离家出走,来到莆田打工。刚到莆田不久,又被朋友骗走1万多元钱,失去全部家当,戴某冰无奈靠捡破烂为生。
据他交待,案发当晚他在金鼎广场附近捡破烂,之后买了一瓶老白干喝。等把酒喝完,看到有一个女人挎着包走路,便萌生了抢劫的念头。刚好莆田市民谢某华出来吃夜宵,看见后阻止。
目前戴某冰犯抢劫罪(未遂),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