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针对近期多起由于质量原因引起的产品召回事件,国家食药监总局有关负责人前日约谈了强生公司。有关负责人称,任何在华药品生产企业都必须把产品质量放在首位。凡是出现产品缺陷或质量问题都必须采取召回措施,必须向药品监管部门报告,必须主动向公众披露信息,凡在国外召回药品必须在华同步召回。对药品生产企业召回不报告、召回不及时,将采取严厉的监管措施,直至停止其在华生产销售药品。 (京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