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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耻辱性败仗!
欠薪?小心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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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3年6月1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欠薪?小心坐牢!
足协给中超中甲俱乐部敲警钟;拒付球员工资,法人代表将至少判3年刑
 

N特约记者 嵇玲

“欠薪”这个在中国足球职业联赛中长期存在的问题,随着中国足协给各俱乐部敲响警钟而有望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6月14日,在香河召开的联赛会议上,足协纪律委员会明确告知各俱乐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欠薪数额较大者,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不少球员忍气吞声

拖欠薪水问题在中国职业联赛中普遍存在。拖薪的原因主要有二:一是俱乐部不顾自身实力盲目抬高球员的工资和奖金。二是很多俱乐部认为工资和奖金早晚会发到球员手中,晚点没关系。

有的俱乐部在对待外援和国内球员的问题上也存在双重标准,因为外援的自我保护意识更强,会将俱乐部告上国际足联,而国内球员往往考虑到日后的生存问题而选择忍气吞声。

数额高将被判刑

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主任王小平特别提醒各俱乐部,欠薪问题如果不能得到妥善解决,相关俱乐部法人代表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王小平还特别向与会人员传达了最高人民法院在2013年1月22日下午发布并于23日正式施行的《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明确提到: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且造成严重后果者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欠多少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王小平表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了“数额较大”:(一)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二)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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