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廖庆升 关铭荣
本报讯 昨日上午,福州市民李先生拨打本报968111反映:黎明永辉超市边上的斗池路刚刚才修好,可是现在路中间又被挖开了。不是说刚建的路5年内不能开挖吗?
昨日,记者在鼓楼区黎明永辉超市边上的斗池路看到,路的正中央竖立着几块挡板,挡板内有一处坑洼,和路面约有5厘米落差,坑内水泥还没干。路边的商家杜女士说,斗池路柏油路面刚铺设完不久,几天前,突然又来了一些工人,把路面挖开施工,前天才刚回填。
记者了解到,《福州市城市道路建设与管理办法》规定,道路完工后,5年内不得重新开挖。斗池路改造业主单位福州市政建设开发公司工程科梁科长承认,斗池路的路面确实刚铺好不久,不过,重新开挖并不是他们公司干的,而是地下的自来水管漏水,已经影响到路面的安全,由自来水公司进行破路施工,修理管道。
自来水公司的做法,是否违反相关规定?福州市政工程管理处办公室潘主任表示,规定中所说的道路完工,是指道路符合通车条件,并且移交给市政,目前斗池路尚未全部完工,因此不属于规定中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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