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涂明 通讯员 晋研
本报讯 福州一女子坐出租车与一名“的哥”相识,两人很快开房约会。温存时,的哥用手机拍下该女子裸体,称拿回去欣赏。后该女子向的哥提出分手,却发现她的露点照出现在的哥的QQ空间上。近日,该女子上法院起诉的哥,要其删除照片并赔偿5万元。
2012年11月,叶女士在福州搭乘出租车时,邂逅了的哥董某,途中两人交谈甚欢。下车时董某主动向她索要联系方式,她未加思索便留下号码。此后,二人开始频繁联系,双方感情迅速升温,还在宾馆客房约会过几次。相处期间,董某以欣赏为由,用手机拍下了她的裸照。
随着交往的深入,两人性格不合,叶女士便向董某提出分手,董某不同意。随后,董某将叶女士的裸照挂在其QQ空间上,还发布微博,并附有许多侮辱性评论。
事发后,叶女士曾多次哀求董某删除照片,甚至给董某一些钱让其收手,然而董某收到钱款后仍然没有删除裸照。无奈之下,叶女士近日一纸诉状将董某告上法庭,要求被告董某立即自行删除在QQ空间及微博上发布的原告不雅照,停止扩散行为;同时要求被告董某赔礼道歉,保证不再重犯,并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0元,返还财产8000元。
目前,晋安法院已受理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