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栏目主持 廖庆升 毛朝青 实习生 黄莹
要想看自己的新房,先把一年的物业费交了再说。昨日,市民聂先生给本报热线打来电话说,几天前,自己位于福州晋安区赤星路盛世星城内的拆迁安置房通知交房了,不过物业让聂先生必须把一年的物业费都交了,否则不给钥匙。
业主:望房兴叹,有房无法住
“好不容易等来交房,却住不进去。”聂先生说,房子拆迁这几年,自己租房住,他最期盼的就是拆迁安置房建好,自己的经济负担能减轻。
几天前,好消息传来:交房了。按规定,聂先生和开发商结算完费用,却被告知,钥匙在物业那。可是,物业要求聂先生一次性交纳整年物业费。聂先生算了下,自己有两套电梯房,得交3000多元钱,他只好望房兴叹。
物业:这种做法,行业内通行
昨日,小区物业处王主任承认,要想入住小区,业主必须先交一年的物业费。他表示,这种做法是福州物业行业的通行做法。
王主任称,能在小区内分到房子的业主,都不会没钱交,因为拆迁的时候,至少都“分到4套房子,多的有二三十套”,其还表示,物业的态度很坚决,只要业主不交齐一年的物业费,肯定不会把钥匙给业主。
□律师说法
物业做法明显违规
昨日,福建闽君律师事务所卓文彬律师表示,物业无权扣留钥匙,因为钥匙是业主的私有财产。“只要符合交房条件,而且业主和开发商之间厘清了债权债务关系,房子钥匙就必须给业主,和物业没有任何关系。”
卓律师表示,物业强制业主缴纳整年物业费是违规之举,“除非物业和业主签订了按年缴费的合同,否则一般情况下,业主只要按月缴费就行了。”
卓律师建议,聂先生可向房管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