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园林部门表示,很多施工单位缺乏护树意识
N本报记者 王林成 毛朝青 文/图
本报讯 上周六,福州白马北路一内河工地边上,一棵20多米高的大榕树轰然倒下,砸到附近省文化厅宿舍的房屋,幸好没造成人员受伤(详见本报6月23日A02版)。事故发生后,倒伏的大树截枝后被移植了,一旁的另一棵大榕树也被修剪掉了大量的枝叶。
有市民认为,内河边的大树是榕城的一道美景,因施工受损,实在可惜。对此,福州市园林局相关人士表示,施工影响园林绿化的,本应会同园林部门确定保护措施,但现在很少施工单位会这样做。
倒伏大树被移植市民直呼可惜
昨天上午,在白马北路105号内的省文化厅宿舍旁,记者看到砸中房屋的大树已被清走,一旁的一棵大榕树也被修剪了大量枝叶。园林部门介绍,倒伏的大榕树修剪后移植到了别处。而修剪另一棵大榕树,是因为其存在倒下的危险。
“从我小时候开始,这两棵大榕树就一直长在内河边,算是一道风景,现在这样处理,实在可惜。”附近居民张女士说。
福州市园林局相关负责人说,福州安泰河、白马河、五四河等内河边,生长着许多的大树,但近年因为内河改造,内河边大树倒下的事情已发生好几次了。
大树的保护措施施工单位常忽视
根据福州市相关规定,影响园林绿化的工程,在设计中和施工前,建设单位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确定保护措施。该负责人还表示,按规定,施工单位没有事先采取保护措施,不得进行施工,但很多施工单位都疏忽了这一点。
该负责人说,会向园林部门主动沟通的施工单位很少,通常只有移树或修剪需要审批时,才会找上门。而实际上,一些不触及树木的施工,也可能导致树木倾倒。“施工单位还是要加强护绿意识,多和园林部门沟通。”该负责人最后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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