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蔡学伟 通讯员 方晨
本报讯 近日,家住莆田荔城的柯女士在市区十字街附近闲逛时,见一家名为“郎泉美容院”的美容店正在进行所谓的“免费”面部护理。她抱着试试看的想法,进入该店体验。待面部护理结束,商家却突然要求柯女士缴纳美容费702元。柯女士交了500元后,向工商部门进行了投诉。
接到投诉后,荔城区工商局工作人员迅速介入调查。经过调解,商家承认确实以免费进行面部护理的方式,进行欺骗性销售诱导。工商执法人员随后依据《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商家予以警告,并帮柯女士讨回被强行索要的钱款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