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黄凌燕 通讯员 林甄 林志玲
本报讯 因见女友同他人举止亲密,30岁的罗某一气之下,纠结他人将“情敌”打伤。昨日,记者获悉,经莆田荔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后,罗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2011年11月,罗某在街上看见他女友杨某与李某锋走在一起,两人举止亲密,就上前与李某锋理论,对方发生争执。
次日凌晨2时许,罗某打电话给李某锋,两人约好在木兰溪桥头处理该事。而后罗某纠集了小红、小方等多人来到木兰溪桥头,见李某锋也叫来同伴,便指使身边人持刀、棍子将李某锋和同伴谢某殴打致轻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