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徐丰 通讯员 叶福桂 付严
本报讯几天前,南平的陈先生驾驶爱车从福州返回老家,行驶到闽侯县竹岐乡苏洋村316国道17公里处中石油加油站后,汽车快没油了,于是停车加了28升93号汽油。可车刚开出不久便熄火了,油路不通、不能制动,送到修理厂维修后,修理员说这是油品不纯所致,清洗油路及维修制动系统花了1000元。事后回到南平的陈先生先电话与加油站交涉,要求赔偿遭到拒绝,于是干脆坐车回闽侯向工商求助。
接诉后,工商局执法人员调阅加油站监控录像,录像显示在陈先生加完油后不久便有一辆油罐车驶入加油站往站内油箱中注油。此时,当日负责加油的工人也承认,有可能陈先生前来加油时,所加的是加油站内油箱底部的油,含有杂质。
经工商现场调解,最终加油站的负责人向陈先生道歉,表示愿意支付陈先生汽车维修费1000元和南平福州往返路费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