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5版:社会/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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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开拆危险广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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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7月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天降广告牌25岁女子殒命”追踪
城管开拆危险广告牌
记者巡街发现,除违规广告牌外,阳台外摆花盆也是一大隐患;有读者建议,行人最好走在蓝天白云下,远离“头顶杀手”
福州北大新庄一住户,阳台外挂着多个花盆,万一不小心落下,路人就要遭殃了
福州北大路兴潮记餐馆的招牌违规,昨日被城管强行拆下
华富花园一楼顶立着一储水罐,看上去很不牢固
 

N本报记者 廖庆升/文 关铭荣/图

本报讯 昨日上午10时许,福州鼓楼区北大路兴潮记餐饮店的广告牌被强制拆除。日前,福州市灯管办对全市广告牌、灯箱广告进行排查,对违规的广告牌进行清理。

昨日,本报寻找“头顶上的杀手”热线也接到不少读者电话。除一些广告牌存在隐患外,读者反映最多的是放置在沿街阳台的没有防护的花盆。我省将要进入台风季,风一来,这些花盆很可能就会成为“头顶杀手”。

有读者致电本报,希望本报能提醒行人,尽量走在蓝天白云下,远离屋檐、阳台和高空空调架下等危险地带,远离“头顶杀手”。

事件进展 家属考虑走司法途径

昨日,记者从被广告牌砸死的晓君(化名)亲属谢先生处了解到,目前晓君的尸体还存放在殡仪馆,赔偿协商还在继续。

不过,谢先生表示,虽然经过几次协商,但“粥大福”饮食店的负责人在赔偿问题上始终没有诚意。“失去亲人的痛楚加上肇事方的态度,让亲属非常生气。”谢先生说,“如果对方态度还是这样,我们打算起诉对方。”

“粥大福”饮食店的负责人在电话里表示,由于事情还在协商,目前不方便发表看法。

部门行动 城管拆除违规广告牌

前日,市灯管部门就下发通知,要求各区灯管办对全市的广告牌、灯箱广告加强巡查,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

昨日,鼓楼区城管部门拆除了北大路兴潮记餐饮店的广告牌。鼓楼区灯管办工作人员表示,兴潮记店铺的广告牌没有经过审批,而且主要原料为木板,支撑架已经生锈,无法保证安全,之前就已经责令店家自行拆除。

市容局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城管部门只要接到灯管办移送过来的查处件,会在第一时间让业主自行整改。“会给予一个星期左右的时间,到期没整改,我们会马上给予拆除。”市容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记者走访 阳台外摆花盆隐患重重

记者走访发现,除了广告牌,榕城街头的“头顶杀手”还有不少。

昨日上午,记者在鼓楼区北大路北大新庄小区,发现一户业主在阳台外沿搭了几个铁架子,上面摆上了花盆,铁架子已经生锈,存在安全隐患。

住在楼下的居民李先生说,自己担心哪天下大雨、刮大风,花架子脱落,花盆就会砸到楼下的住户或路上的行人。

在鼓楼区能补天巷15号宿舍楼2楼的阳台上,也摆放着几盆花,没有任何防护。

同样在北大路,华富花园小区南侧一栋楼顶楼,一台太阳能热水器旁矗立着一个高约1米多、直径约半米的储水罐,支撑热水器和储水罐的铁架都已经生锈,看上去很不牢固。

律师说法 高空落物伤人应担侵权责任

这些没有防护的花盆该谁来管?对此,警方和城管部门都表示不属于自己管辖范围。

一位城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建议找物业。不过,记者走访的这三个小区都没有物业。记者找了九彩社区居委会,社区工作人员表示,对于居民在阳台养花的行为,只能劝阻,无强制执法权。

昨日,福建闽君律师事务所卓文彬律师表示,《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按照这条规定,假如花盆掉落砸到人,养花的人肯定是要承担责任的。”卓律师说,但在实践过程中,有时会遇到取证难的尴尬。

□征集令

继续征集“头顶上的杀手”线索

你是否发现有人将花盆摆到了阳台外?你身边是否有松动的空调外机?如果你发现这些“头顶上的杀手”,请拨打968111告诉我们。本报记者将会到现场进行核实,并告知相关部门,尽可能消除这些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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