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李伟强
本报讯 6月28日,本报曾报道莆田荔城区凤山社区卫生服务站将10瓶已过期半年的葡萄糖水销售给中考考生饮用,所幸考生饮用后均无大碍(详见本报6月28日莆田P4版)。记者昨从学生家长处了解到,5名学生均顺利参加完考试,且目前身体无异常。
记者昨从荔城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了解到,经过调查处理,该卫生服务站的医务人员均持证上岗,且不存在其他违规医疗行为。
根据《福建省医疗机构管理办法》规定,医疗机构向消费者出售过期药品,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0000元;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记者了解到,当天家长所购的葡萄糖水总价为30元,也就是说,即使按照最高的处罚,也只能罚款90元。莆田药监局稽查科工作人员表示,按照规定处罚只能这样,但药监部门和卫生部门已将该卫生服务站一同列入重点监管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