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陈盛钟 马俊杰 文/图
本报讯 昨日,莆田市民小林向本报投诉,其在莆田市体育中心游泳健身馆游完泳后,发现寄存在储物柜内的手机和钱包不翼而飞了,但管理方对此并不认账,也不予赔偿。记者走访发现,该游泳馆7月1日一天就有6名顾客的财物失窃。
手机及钱包均失窃
小林告诉记者,7月1日下午,他和几个朋友到市体育中心游泳健身馆游泳。买完票进入更衣室后,他选择了靠墙角的一个储物柜存放衣物,并上了锁。大约两个小时后,小林叫上同伴准备一起回家。而当他再次回到更衣室时,惊讶地发现,自己存放衣物的储物柜的锁被撬了,放在里面的一部苹果手机以及一个钱包不见了,现金和银行卡等物品也全部丢失。
出事之后,小林找到市游泳馆管理方交涉。但是,游泳馆一位管理人员表示,他们在游泳馆内的很多地方都张贴了告示,提醒顾客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财物,已经尽到了告知义务,不予赔偿。这位管理人员还说,之前他们也曾出现过几次顾客财物被盗的情况,但顾客都是直接向警方报案,他们也会配合警方破案。
曾一天发生六起盗窃
无奈之下,小林和朋友只好向当地派出所报了案。而在派出所里,他还遇到了三起相同原因的报案。昨日,记者在市体育中心游泳健身馆售票窗口前、入口处以及更衣室内见到了多个“请保管好自身财物,丢失概不负责”的告示牌。而让人记忆深刻的是,游泳馆入口处的提示栏上却要求顾客保管好衣柜的钥匙,如有遗失每把须赔偿20元。保安老陈告诉记者,7月1日当天确实发生了多起盗窃案,他记得共有6起,当天都向警方报了案。
莆田市体育产业发展公司办公室工作人员黄先生介绍,市游泳健身馆全年都对市民开放,之前确实也发生过偷盗案件,但是这属于治安案,他们公司对此也无能为力。黄先生还透露,他们公司员工的摩托车之前也在游泳馆外的停车场丢失,至今仍然没有找回。
泳客索赔难
不过,黄先生也坦承,之前他们的管理确实存在疏忽,从7月2日起,他们已经加强了安保防范措施。因为原来更衣室内的储物柜较为密集,角落里的视线经常会被挡住,为此他们将更衣室内的部分储物柜移到了游泳馆的走廊内,减小室内储物柜的分布密度。与此同时,他们还在男、女更衣室内各配备了一名看管人员,蹲点值守,防范盗窃案件发生。
莆田市法律援助中心王洪辉律师认为,游泳馆管理方租用衣柜给顾客,双方就形成了租用合同,顾客财物被盗,管理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不过,目前失窃财物的举证问题对市民来说十分棘手,所以顾客只能寄希望于警方能够早日破案,挽回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