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44版:财道/过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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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3年7月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无标题
购车被多刷2400元 合同未约定难认定
 

N本报记者 徐丰 通讯员 付严 叶福桂 谢晨华

本报讯 5月中旬,福州王先生在闽侯县东风悦达起亚销售店购买了一辆东风悦达起亚K3汽车,价格11.7万元。在刷卡付款时,他发现被销售人员多刷了2400元,王先生当场要求工作人员退款,工作人员称钱款已报到财务处了,退款要走程序,事后王先生多次与店方交涉,均被以种种理由拖延。

闽侯县工商人员介入调解,商家坚称购车时双方已经讲清楚,2400元是代为报牌、纳税等的手续费,而王先生现在要退款,分明是抵赖。不过,王先生认为,代为报牌、纳税等的手续费都包含在11.7万元里面。

由于签订购车书面合同时,未对手续费明确约定,事实真相无法确认,双方均有过失,最终,经过调解,由商家免费给消费者安装一套导航设备,消费者不再要求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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