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徐丰 陈锟 通讯员 王小华
本报讯 “当初答应赠送早餐,没想到两个人的标间,却只给一人份。”昨日,江西的赵先生拨打本报968111反映,7月2日,他们夫妻俩来福州出差,入住福州美伦大饭店双人标间,可第二天酒店仅提供一人早餐。
赵先生介绍,当天他们定了该酒店一间668元的双人标间,酒店前台还特意提醒他们,第二天有免费早餐提供,不需要早餐券,只要报出房号即可用餐。可第二天早上,他和妻子来到早餐厅报出房号,却被服务员拦下,称一间房只能提供一份免费早餐,另一人要自费108元。他觉得进退两难:只有一份早餐,不吃又浪费,吃了又得多买一份昂贵早餐,最后干脆不吃早餐了。
福州美伦大饭店相关负责人范先生称,“早餐是赠送的,有的酒店甚至不提供早餐,有的会送多份。”范先生说,按照酒店统一规定,单人间和双人标间都只提供一份早餐,如需多人用餐需另外付费,这些已经明确写在入住登记单上,客人已签字确认。范先生表示,在给赵先生办理入住手续时,饭店员工口头再次进行提醒,由于当时已是凌晨1点多,可能赵先生未注意到饭店员工的提醒,因此产生误解。范先生表示,已经与赵先生协商和解,饭店破例给其房费9折优惠。
提醒:是否提供早餐无规范标准
“消费的前提是要明确告知消费者,因为饭店是否赠送早餐,可能影响到他们是否选择入住。”福州鼓楼区12315人员认为,目前酒店是否提供早餐、入住时间结算方式,基本都按照企业自身规定,还没有统一的行业规范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