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杨清竹 通讯员 杨媛 林曼娜
本报讯 一辆由云南开往泉州的客车在沈海高速服务区停下,乘客王某德一下车就用头部撞击水泥柱,情绪异常激动。旁人对其进行劝导时,右手臂被打成骨折,随后赶到现场的警察也遭到他的袭击。
昨日记者从漳浦县公安局获悉,涉案的王某德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批捕。据介绍,上个月中旬,王某德所乘的客车在沈海高速公路沙西服务站停下时,他一下车就不断用头部撞击该服务站加油机旁的水泥柱,情绪异常激动。加油站员工小吴在一旁询问情况并劝导时,王某德突然抄起服务区内的一把椅子砸出,致使小吴右手臂桡骨骨折。
沙西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后,民警小吴等四人到达现场将王某德带回派出所了解情况。途中,王某德突然用头部撞击乘坐在其左右两侧的民警,导致两名民警鼻骨及眉骨受轻微伤。
经调查,事发时,王某德乘车从云南老家前往泉州务工,本人无精神疾病,案发时也无酗酒、吸毒。他向警方交代,他在乘长途客车过程中感觉非常疲惫,下车休息时看到四周人很多,感觉心理压力大、头晕,不知不觉才做出了“撞墙”及袭警的惊人举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