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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是杜平勋51岁的生日。记者当天获悉,因贪污2095万余元,并向多家企业和个人索取财物共计336万余元,823万余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杜平勋被北京市高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这个毕业于北京大学的法学硕士,曾担任过北京市丰台区住建委副主任、丰台区宛平城地区办事处主任等职。
杜平勋虽然职位不算高,但手中权力不小,利用职务便利,他大肆贪污拆迁款,向开发商和村委会等索要房产、奥迪车和钱款。
2011年2月,在北京市丰台区纪委对丰台区宛平城地区某公司进行调查过程中,杜平勋得知与自己有牵连的负责人被“双规”,遂闻风潜逃。丰台区检察院立即对杜平勋立案侦查,并进行网上追逃,同年3月19日将其抓获归案。
在潜逃期间,杜平勋仍不忘炒房,他曾在沈阳等地先后买了3套房产,他说是为了等涨价后卖了赚钱。为避免被警方查到,他均用他人的身份证买房。
据了解,案发前,当下属质疑时任丰台区宛平城地区办事处原主任杜平勋:“咱们这么做能行吗?”杜平勋却回说:“我是法律硕士,法律上我是专家,我懂,你们听我的。”
去年3月28日,杜平勋案在北京市二中院开庭时,杜平勋亦当庭表示,自己懂法律不用律师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