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蔡学伟 通讯员 方晨
本报讯 原本高高兴兴拍摄的一组婚纱照,想拷贝带走作为纪念,不想却被要求加收每张三十元的“拷贝费”。近日,莆田的肖女士就碰上了这么一件烦心事。经工商部门介入调解,她最终如愿获得免费的婚纱照底片。
肖女士告诉记者,上个月中旬,她在莆田市荔城区原步行街一家名为“薇薇新娘”的影楼,报摄了一套价值5000元的婚纱照。一周后,她到影楼看照片效果,看着电脑中自己和未婚夫一个个幸福的画面,肖女士十分喜欢。于是提出要用自己的U盘将这些照片拷走。
而婚纱店的工作人员则表示,要收取每张30元的底片拷贝费。并表示,根据肖女士拍照前与婚纱店签订的协议,底片的所有权是归婚纱店的,如要索取,应另外收费。
莆田市荔城区工商局12315服务台工作人员接诉后,组织纠纷双方进行调解。针对店方的“合同之外的消费”解释,工商执法人员表示,店方的规定已违反相关法律,婚纱摄影店既然按照约定提供婚纱摄影服务,就应当将全部照片、底片(包括数码相机的数据资料)交付消费者,不得自行保留,更不得因此收取费用。
经过工作人员的解释和调解,婚纱摄影店同意肖女士免费拷贝拍摄的婚纱照底片,并在结婚以后再赠送一次结婚照留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