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解约谈判陷入僵局,卡马乔上诉到国际足联,一时间中国足协被媒体炒作得仿佛面临世界末日。其实,从以往判例来看,在国际足联做了“被告”的足协,大多数并没有遭遇“世界末日”,反倒“因祸得福”,从败诉中获得了赔偿金减少的实利。
在国际足联此前的判例中,败诉的足协均只涉及案件有关的罚金,与案件无关的纪律处罚根本不会进入案件的卷宗。尽管国际足联的判例几乎一边倒都是不遵守合同的足协败诉,但违约金的金额却有极大可能降低。2011年10月,在带队从2012年非洲杯预赛出线后,赞比亚足协突然解雇了意大利籍主帅博内蒂,后者的合同到2012年7月截止。博内蒂索赔160万美元,国际足联的裁决只是38.2万美元。在齐瑟、福格茨和米卢案中,相对的加纳、尼日利亚和牙买加足协都没有付出合同规定的赔偿金额。
如果中国足协败诉,除了必须支付判决的违约金外,还有2.5万瑞士法郎(约合20820欧元)的诉讼费。(据足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