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李伟强 通讯员 方敏生
本报讯 莆田一男子因银行卡上余额有误,申诉无果后,拿ATM机出气,结果他不仅要赔偿银行的损失,还得蹲监狱。2012年4月22日晚,陈某在城厢区一银行ATM机上取钱,之后认为银行卡上余额有误,向银行工作人员申诉,无果后便怀恨在心。两天后即4月24日7时许,陈某来到该银行,拿起一石块将该银行的3台ATM机、电箱、大门玻璃等物品砸坏。当天,陈某向警方投案。近日,莆田城厢区法院一审判决陈某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赔偿银行经济损失5667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