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陈昕颖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今年7月至2014年6月,福州市工伤、生育保险参保职工缴费基数进行调整:工伤、生育保险参保职工缴费基数最低不得低于2404.45元/月,最高不得高于12022.25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