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6版:社会/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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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井盖坑了 万元药费无处讨
福州刘女士被晋安北路一窨井绊倒骨折;福州市政工程管理处、福州城乡建总、现场施工队都不愿担责
路面窨井下凹数十厘米,至今未修复
 

N本报记者 赵杨 实习生 叶子青青 文/图

本报讯 7月1日,52岁的刘女士骑电动车途经福州晋安北路时,被凹进的窨井盖坑倒,摔成骨折。刘女士随后入院治疗,花费万余元的医疗费,直到8日才出院。刘女士的儿子方先生找了在该路围挡的施工单位,对方称这条路属市政管辖,市政工程管理处又告诉他,对这条路没有管辖权,而工地的业主福州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又让方先生去找施工单位,至今没有一方担责。

窨井下凹骑车人摔骨折

1日晚,刘女士骑电动车途经晋安北路新闻大厦路段,路上一窨井附近下凹数十厘米深,刘女士没注意到,被绊倒在地。刘女士的同事急忙下车扶起了刘女士,将她送往医院。后经医生诊断为左手尺骨鹰嘴骨折。

刘女士的儿子方先生说,母亲伤势比较严重,4日在福州市第二医院进行了手术治疗,8日出院了,两周后还要到医院拆线,一年半后才能到医院拆掉固定的钢丝,而目前已经花费了12300元左右的医疗费。方先生告诉记者,自己想讨个说法,但是被多方踢皮球。

方先生表示,自己找了附近围挡施工的单位,他们告诉自己这个属于市政的管辖范围,可是市政工程管理处随后又表示他们对这个道路没有管理权,最后找到了工地的业主单位福州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又被告知应该找施工单位,绕来绕去还是没有找到责任方。

记者昨日分别联系了福州市政工程管理处、福州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以及现场的施工队,三方均撇清了自己与该伤人事件的关系。

路面仍存隐患路人很忧心

昨日,记者赶往晋安北路,在前岐西路的交叉路口处,立着福州市公安局“关于晋安北路部分道路施工期间临时交通管制的通告”,表示对金鸡山疗养院门前至金鸡山路路段实行临时交通管制,禁止机动车辆通行。

不过,通告牌虽在,但是现场无论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均可以正常通行。在新闻大厦路段的路面上,可以看到有几个凸起或者下凹的窨井,与路面的落差有一二十厘米,有的是通信井盖,有的是污水井盖。而一处通信窨井更是夸张,旁边的一处不小的凹陷处,直通不见底的窨井底部。

“实施管制已经半年了,可是一直没有动静。”附近的路人也表示了自己的忧心,这些在路面上凸起或者凹下的窨井,太可怕了,一个不小心就摔了。而机动车为避让这些路中的陷阱,甚至会发生交通事故。

福州方先生提供线索,奖励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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