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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少年闽江边游泳溺亡
茉莉飘香引来“采花大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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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3年7月1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茉莉飘香引来“采花大盗”
市民痛心疾首:福州公共场所的茉莉花,都快被摘光了
摘茉莉花的依姆(市民供图)
 

N本报记者 朱敏敏 陈昕颖 林丹 实习生 童淳强

本报讯 “好一朵茉莉花,满园花草,香也香不过它,我有心采一朵戴,又怕看花的人儿要将我骂……”民歌《茉莉花》,将茉莉花的美丽芳香和赏花人想采花独享又顾忌公德的矛盾心情唱得淋漓尽致。入夏的榕城,茉莉花让一些街巷芳香四溢,但部分市民却不像歌中的赏花人那样怜香惜玉——最近,不少市民拨打本报968111反映:公共场所的茉莉花,快被人摘光了。

有人辣手摧花小区业主骂战

住在金山中庚城的业主沙先生告诉记者,小区里种了不少开花植物,但总遭到部分业主“辣手摧花”。这两周茉莉花盛开,一些居民清晨起来就开始采摘。“我出面阻止,他们反称自己是小区的业主,为什么没权利摘花。”

小区里的另一位业主陈先生说,有天早上他听到楼下有人因摘花争吵起来,“当时我就探出头去大喊,摘花贼可耻!”

此外,市民郭先生还告诉记者,采摘绿化带上茉莉花的市民也不少,昨日他就看见两个女子在白马路华侨中学公交站附近摘花。记者随后来到华侨中学公交站,看见路中央绿化带上的茉莉花确实“惨遭毒手”,有些花丛中还留下了深浅不一的坑洞。附近居民说,坑洞是有人连根偷走茉莉花植株导致的。

公共场所的花可以想摘就摘?

小区里的花是属于所有业主的公共财产,但是作为业主真的有权利随意摘取吗?福州熹龙律师事务所的柳浩律师表示,如果要获得采摘的权利,应该是要经过大部分业主的同意。柳律师建议小区业主或物业倡议发起一些公约,针对摘花的行为做出约束。

对于随意采摘绿化带上的花朵的行为,市园林绿化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工作人员表示,将依据相关规定,对情节严重的,予以警告或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为有效遏制此类不文明行为,园林部门将24小时不定时巡逻,发现一起严惩一起。市民如果发现此类不文明行为,可拨打举报热线0591-87332110,经查实,园林部门将予以一定的奖励。

感谢郭先生、沙先生拨打本报968111,线索费各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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