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40版:财道/过日子
3上一版  下一版4
 
在榕多家银行 暂停车贷
台风过后 榕车主加保发动机险
车辆购置税将按实时价执行
新闻搜索:

3上一期 版面导航
3上一篇 2013年7月1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车辆购置税将按实时价执行

 

N本报记者 杨阳

本报讯 记者从国税部门了解到,从8月1日起,国税部门将开始进行系统升级,而从明年1月1日开始,国税部门将开始根据采集到的每台机动车价格信息,逐台核定应税车辆最低计税价格,这一重大改革使得车辆购置税的缴纳不再“落伍”于市场动态,让消费者购车所缴的税更合理。

所谓最低计税价格,是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全国平均交易价格确定的车辆购置税的征税底线,目前采取的是定期采集、定期核价的方式,由机动车生产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每年共6次采集机动车的出厂价格和市场指导价格。税务总局根据采集到的价格信息,每年核定、下发6期应税车辆最低计税价格,供各个地方执行征税。

对此,福州华夏汽车城一家美系品牌4S店的吴经理告诉记者,如果税务部门对某一辆车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是10万元,那么即便购买的时候开出的是9万元发票,也得按照10万元来缴纳车辆购置税。现有做法主要是为了避免车商开发票时少填金额进行逃税。而在这次改革以后,税务总局将逐台核定应税车辆最低计税价格,更能反映车价的变化。

对此,吴经理表示,这得益于税务系统的升级,按照新规,机动车生产企业在销售机动车时,将通过系统将发票信息和所售机动车的合格证电子信息进行关联,并上传至税务总局,即便4S店卖车的时候故意将车价“压低”,税务部门也能注意到,从而避免逃税。而从消费者的角度来说,新规更能反映自己购买这台车的实时车价,如果车价随着上市时间不断降低,那缴纳的车辆购置税也有望不断降低。

 
3上一篇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