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栏目主持 陈超 黄启鹏
近日,福州仓山某广场写字楼的一些业主不敢开空调,为什么?“因为电费太贵,开不起!”业主周女士告诉主持人,有业主宁可忍受桑拿天,也不开空调。
周女士说,她是去年底入住的,当时正值冬天用电量不大,也没太在意电费。今年6月入夏后,发现电费有点不太对劲,“明显比别的写字楼贵了不少。”于是,周女士到物业处索要电费发票。周女士出具的“2013年6月电费单”显示,6月电费总额是200元,其中电费单价是1.35元。“贵得离谱了。”周女士说,自己购买的写字楼大约50平方米,很少使用,大部分时间处于空置状态。她向电力公司咨询过,仓山区写字楼商业用电每度只要0.83元,而写字楼的物业每度电多收了5角。除周女士外,同一层也有两三户业主向主持人反映电费偏贵。
随后,主持人联系上该广场写字楼物业处,其工作人员承认加价行为。但对于这样的做法,工作人员解释说,在写字楼的建设过程中,电力公司只把电力线路做到了小区配电箱,其余电线入户的部分都是由他们负责的。如今在使用过程中,电线电表等都会产生损耗费用,于是把这部分费用分摊到电费中。
对此,福建闽君律师事务所的卓文彬律师表示,物业的做法完全不符合规定。电价是经过物价部门审批的,物业方面无论以何种理由都不能在未经过物价部门审批的情况下,私自调整电价,业主完全有权利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