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石磊磊
本报讯 日前,泉州市中学生足球赛要求不得戴护腿板参加比赛(详见本报5日报道)。而昨日,记者从参赛队获悉,在城东中学和侨光中学的比赛中,城东中学的一名球员徐某被踢伤右脚,致右脚腓骨骨折、踝关节骨折加移位,目前徐某的家长已为此支付近3万元的手术费用。对此,赛事主办方表示,他们已经要求球员购买意外伤害险,主办方不会承担责任。
视频:球员没及时收脚
比赛发生在7月10日,城东中学和侨光中学争夺小组第一。网络视频显示,当时侨光中学一名球员在进攻,他丢球后没有收住踢球的右脚,直接踢到城东中学左边后卫徐某的支撑脚上,徐某随后痛苦倒地。此时,主裁判只吹了城东中学获得球权,没有出示黄牌。
专业足球人士观看了这段视频后表示:“进攻球员并非恶意犯规,主要是双方没有接受过专业训练,动作不正规,不懂得保护自己,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该收脚。”
经过诊断,徐某右脚腓骨骨折、踝关节骨折加移位,进行了手术治疗。目前城东中学已经承诺将承担徐某医保之外的治疗费用。
家长:连慰问都没来
昨日,徐某的父亲接受采访时介绍说,徐某已经进行了3年多的足球训练。虽然这是一个意外,“但遗憾的是,到现在,对方学校的老师和球员都没有来探望,主办方也没有表示”。对此,主办方泉州市教育局体卫艺科相关人士表示,比赛期间工作很多,看望伤者要到比赛结束后。此外,已要求校方买保险,主办方不会承担责任。
争议:该不该用护腿板?
这场比赛,双方按照主办方的规定,都没有戴护腿板。而按照专业足球人士的说法,护腿板的作用是保护胫骨和腓骨,绝大多数比赛是要求使用的。主办方的相关人员却有不同的理解:“球员骨伤和护腿板没有任何关系。再说不让穿护腿板也是所有学校老师一致同意的,也实行很多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