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王烽
本报讯 经省政府同意,省流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5日印发了《福建省加快流通产业发展若干措施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方案明确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免征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开展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将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扩大到部分鲜活肉蛋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