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53版:民生/脸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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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岁女童试水“当”店员
这个暑假,小女孩为妈妈看店赚点零花钱,体会到了劳动的艰辛,乱花钱的毛病也改了
 

N栏目主持 苏燕梅 林秋婷

吃过午饭,福州8岁的小婷一直盯着店里的时钟。当指针指到13点时,小婷就催着妈妈游女士去睡觉,说自己上班的时间到了。

每天中午1点到2点半,是小婷的上班时间。妈妈游女士在福州西洪路开了一家手机店,小婷常来帮忙。“充话费、充Q币她都会,中午的客人一般不多,她能应付得过来。”游女士说,遇到收大额钱币,小婷会拿进房间给她看。而每次看完店,小婷都能从妈妈那里得到10元零花钱。

游女士说,小婷从小就在店里长大,知道钱能买东西,对钱有概念。她平时不给小婷零花钱,要买什么都带着小婷一起去。小婷的一些不合理要求,她都不会答应。去年暑假,她跟小婷开玩笑,说小婷看店,她给零花钱,没想到小婷满口答应,还每天准时“上班”。今年暑假还没到,小婷就提出要继续“上班”。

“她是一个合格的店员。”游女士说,小婷前几天向自己请教如何贴膜,还总结出贴膜三步骤,一撕二擦三贴。“我也明白,她想多学一些本事,多帮我做些事。不过,贴膜是个技术活,贴一次就不能再贴了,所以我没有答应她。”

“拿了‘工资’,我就到两元店,买贴纸、买花卡,还可以买橡皮、本子。”小婷一口气说出了一大串商品的名字。

“让她知道妈妈的钱是怎么挣来的,也是一件好事。”游女士说,自从“上班”后,小婷乱花钱的毛病还真收敛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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