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王烽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省经贸委印发的《关于优化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系统样本结构的通知》中获悉,我省将扩大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覆盖面,有针对性地新增生活必需品样本企业,省会城市应有农产品批发市场2家以上,下辖各区应有农贸市场和超市样本各1家以上;其他设区市市辖区范围内应有农产品批发市场1家以上,农贸和超市样本各2家以上;同时,各县(市、区)应有生活必需品系统样本企业2家以上。
据悉,我省将按照“结构合理、代表性强”原则,从规模、业态、地域等方面优化监测样本。今年要实现零售和餐饮样本企业销售额占本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5%以上,批发样本企业销售额占本地批发市场成交额10%以上,并将本地营业规模位居前10的零售和餐饮企业纳入样本监测体系,实行重点管理。
同时,要实现样本企业覆盖本地区全部市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