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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案中案”翻案 李天一案律师自曝曾给梦鸽支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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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3年7月2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用“案中案”翻案 李天一案律师自曝曾给梦鸽支招

 

N新娱 法晚

本报讯 李天一等涉嫌轮奸案日前经法院提审,今日,案件将进行庭前会议,届时,李天一及其辩护律师均会到场。而与本案有关的各种“插播消息”也以“每日一发”的频率呈现在了大众面前,日前,就有自称为李天一案另外两名嫌疑人做辩护的律师李在珂在微博曝出案件细节,称自己曾给李天一母亲梦鸽支招:搞出个“案中案”,将矛头指向“酒吧老板强迫妇女卖淫”,即可让案件翻盘。

爆料 声称梦鸽太固执

律师李在珂发微博认为,案件不应被定性为“强奸”,而应该是“强迫妇女卖淫罪”,原因是受害人杨某是酒吧的坐台小姐,酒吧经理明知杨某醉酒不能辨别自己的行为仍安排其出台卖淫,应追究酒吧经理强迫妇女卖淫的刑事责任。而他也曾向李天一母亲梦鸽支招,表示通过组织几个刑法学家,把自己的观点借专家之口说出来,影响舆论,搞出个“案中案”,并自信地称:“绝对可以把案子翻过来!”但他微博结尾却说,“可惜梦鸽太固执”,言下之意是对方并未采纳他的“案中案”。

另外,该名律师还称,“五个嫌疑人的家长都不怎么样”,“一个比一个牛逼!拧不成一股绳”。他还同时炮轰网友和媒体“乱发议论”,表示自己与刑事案件打交道快30年,李天一案子卷宗看了不下50回,没有人比自己更了解情况,甚至表示,如果案子真判了“强奸罪”,“李天一等五人比窦娥还冤!”

悬疑 要钱短信谁发的?

昨日有网络媒体报道,李天一涉轮奸案后,李家人曾被勒索钱财。昨日上午,李双江家庭法律顾问兰和证实:“李双江确实收到过这么一条短信。”据知情人士称:“对方还曾打电话索要50万元钱。”(详见本报7月21日A17版)

对于李家人承认收到网曝短信,受害人杨女士的代理律师田参军称,“不作回应,一切等待法院的认定,杨女士是否被轮奸,与此没有关系,并且相信法院会公平的。”

田律师称有媒体报道杨女士的朋友找到媒体承认短信是“自己所发”,但田律师质疑,“有关杨女士的所有消息,都是由我来发布,那个朋友是谁?杨女士并没有跟我说过。”

案件还没有经过法院开庭审理,便出现多次戏剧性转折。

如果真如媒体报道,在李天一涉嫌轮奸一案中,“受害人”杨女士一方要过钱,是否真的构成敲诈勒索罪?又是否可以免除李天一强奸责任?

据了解,北京海淀法院曾审理过类似案件,并按敲诈勒索罪判刑。而当年办案的律师昨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证实,当时警方认定双方属于婚外性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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