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41版:政事/权威发布
3上一版  下一版4
 
污染源监测 榕5企业超标
榕原厝水源地水质 连续一月为Ⅳ类水
列入超限“黑名单”
福州市博物馆 今起闭馆改造
新闻搜索:

3上一期 版面导航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3年7月2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省上半年万余车辆
列入超限“黑名单”

 

N本报记者 李思玲 通讯员 魏兴福

本报讯 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消息,上半年,全省共录入“黑名单”车辆1.03万辆次,处理1.15万辆次,高速公路超限30%以上车辆占货车总数的0.08%。

据介绍,超限是指货运车辆的载货长度、宽度、高度和载货质量超过规定的限度。据不完全统计,道路安全事故有70%是由于车辆超限超载引发;

50%的群死群伤性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与超限超载有直接关系。2011年9月,高速公路实行超限“黑名单”制度,将两次以上超限运输车辆以及拒不接受处罚的超限车辆列入超限“黑名单”,禁止驶入高速公路。今年上半年,全省共录入“黑名单”车辆1.03万辆次,处理1.15万辆次,高速公路超限30%以上车辆占货车总数由实施“黑名单”措施前的0.4%下降至0.08%左右,降幅达80%。

 
3上一篇  下一篇4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