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陈晋 通讯员 颜敏珊
本报讯 今年3月16日中午,家住仙游县郊尾镇的蔡某帮妻子到一家银行ATM机取款时,发现前面取钱的陈某将自己的银行卡遗忘在ATM机上,蔡某见四周无人,就把卡内的9500元全部取走。此时,陈某手机上收到取款短信,才发现自己银行卡不见了,立即向警方报案。案发后,蔡某退还9500元给陈某,并取得其谅解。
近日,蔡某因犯信用卡诈骗罪,被仙游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2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