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张志宏 施建华/文包华 关铭荣/图
本报讯 福州西二环路清口清汤面店液化气爆燃事故,至昨日已发生两天了,因爆燃导致变形的卷帘门勉强拉上,店内仍然一片凌乱。相邻的两家餐馆,也都闭门歇业。守在门口保护现场的该店负责人陈先生说,目前漏气的气瓶还放在店里。
昨日记者获悉,爆燃事件发生后,向餐馆供气的江姓男子已被警方带走控制并做了笔录。
导致爆燃的气瓶 还没有部门来检测
与爆燃店面相邻的两家餐馆,昨也都闭门歇业。昨日上午,省特种设备检测院的人员来到现场,对摆放在清口清汤面店内的两个钢瓶进行抽气检验,但两个钢瓶内都没有液化气了,随即,他们就离开了现场。
汤面店负责人陈先生说,相关部门要求他自己保护现场,但是发生泄漏导致爆燃的液化气瓶还放在店内,至今为止还没有部门针对钢瓶的质量问题进行检测。
陈先生说,据店里的女店长事后回忆,当时送气人员把气瓶送来后接到了灶具上。店里员工去拧液化气罐阀门时,发现漏气,就把阀门拧回去,“但关不住,气体不断漏出来”。陈先生说,当时厨房里两口锅正在开火,女店长叫店里人员赶紧疏散到外面,并灭了其中一口锅的火,女店长最后撤出店外,刚跑出厨房就爆炸了,她的伤情也是最重的。
陈先生认为,泄漏元凶就是钢瓶阀门存在质量问题,但至今还没有部门针对钢瓶质量进行检测。
涉爆液化气到底从哪来?
据记者调查,这家清口清汤面店使用的液化气并不是直接向金顺液化气公司订货的,而是向一名江姓的人员订的,而金顺液化气公司并没有向江姓男子直接供气,那么,江姓男子所提供的液化气从何而来?
记者从福州公安局上海派出所了解到,爆燃事件发生后,供气的江姓男子已被警方带走控制,目前已对江姓男子做了问讯笔录。但就笔录中有关液化气来源的问题,民警表示不便透露。
上海派出所所长王榕生说,江某是否私自提供黑气的问题,不属于公安管辖,应属建设部门管辖,目前笔录已移交给台江区建设局。公安机关只是配合有关部门工作,如当事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公安机关才会对其进行处罚。
台江区建设局液化气综合整治办公室郑主任表示,虽然市液管办已将权力下放到区建设局,并设立液化气管理科,但目前台江区建设局还没有接手液化气专项整治。该店爆燃事故,有关部门正在调查中,目前还是由辖区的派出所进行调查,笔录等相关资料也不会转交给他们。至于液化气公司与个人签订的协议,不属于区建设局的管理职能范围。
郑主任表示,如果企业被冒名盗用供气协议,液化气公司可以向法院进行民事诉讼。
榕两停车场内,查获百瓶“黑气”
前日上午,在台江美伦浩洋丽都小区正对面的停车场,一名男子从一辆满载液化气瓶的厢式货车上往下搬运液化气时,被交巡警发现,通过车牌号查询,发现这辆车曾多次涉嫌运“黑气”被群众举报,于是联系台江公安治安大队和台江区建设局等部门赶赴现场查处。
据台江区建设局液化气综合整治办公室郑主任介绍,他们来到现场时,涉嫌装载“黑气”的货车已经关上车厢,并已经上锁,车主已弃车逃跑。他们透过车厢的瞭望口向内查看,发现车厢内装满了15公斤装的气瓶,从外观判断,多数属于老旧报废的气瓶,于是,他们撬开车厢,当场缴获数十个充满气的液化气钢瓶。
随后,他们在心家泊小区正对面的停车场又查处了两辆装载液化气瓶的车辆。两次查处共缴获15公斤装的气瓶113个、5公斤装的气瓶6个,这些气瓶的气源都不是正规液化气公司提供的,属于“黑气”。郑主任说,三辆车中,车牌号为闽AHV890和闽A10177的小货车曾多次被市民举报,称这两辆车经常在人少的时间、地点偷偷装卸液化气瓶。昨日上午,经过公安部门的调查,车牌号为闽AHV890的车并没有运输危险化学品的相关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