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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3年7月2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饮料现絮状物 顾客获赔1000元
福清陈先生买3瓶“紫山”牌葡萄糖饮料,未过保质期,出现黑色异物
 

N本报记者 陈锟 通讯员 潘玉龙 余娇 付严

本报讯 炎热的夏天,喝一瓶葡萄糖饮料,不仅解渴,还能快速补充体力。但如果在饮料中喝出了许多黑色絮状物,那真是一件恶心的事。日前,家住福清宏路的陈先生就摊上这么一件倒霉事,经工商部门协调,商家一次性补偿陈先生1000元。

7月22日,家住福清市宏路天和华府的陈先生在小区附近的兴海便利店购买了3瓶“紫山”牌葡萄糖饮料,每瓶价格为3元。购买时,陈先生也没有特别留意,付完钱提着饮料就回家了。回到家后,陈先生开了一瓶葡萄糖饮料饮用,可是刚喝几口,就觉得味道有点不对劲,嘴里还有软绵绵的东西。仔细一看,刚喝的葡萄糖饮料中竟然出现了一团一团的黑色絮状物,其余两瓶也有同样情况。检查生产日期,却并未过保质期。

“这恶心的絮状物到底是什么东西,喝了对身体会不会产生不良影响?”陈先生提着饮料怒气冲冲地来到了便利店,要求商家给个说法。商家表示可以双倍退还陈先生购买三瓶饮料的钱,或者为陈先生联系厂家经销商前来处理,但不能答应陈先生提出的去医院体检的要求。陈先生不满处理结果,拨打了福清市工商局12315消费维权电话进行求助。

商家称,饮料出现絮状物可能是生产过程中密封不严或者运输过程中瓶盖出现松动,漏气变质造成的。经调解,商家表示愿意承担赔偿责任,一次性补偿陈先生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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