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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员替代护工 榕13家医院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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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7月2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护理员替代护工 榕13家医院试点
护理员由医院统一培训考核,并持结业证、健康证上岗,接受医院统一调配,收费将明码标价,患者不得私聘护工
家属盼望病人能得到更专业的护理
 

N本报记者 章微 涂明 周德庆 毛朝青 文/图

关注理由 如今,越来越多住院病人需请护工陪伴及护理,但护工水平参差不齐,护工费一涨再涨,病人及家属颇有怨言。为规范护工管理,7月24日,省卫生厅、省物价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关于开展规范医院护工管理试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在榕城省立医院、协和医院、附一医院等13家大医院试水护工改革。

13家医院试水护工改革,让“护工游击队”问题再次浮出水面。业内人士称,目前福州各大医院,有上千名“护工游击队”在流动。

那么,他们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群体?护理质量到底如何?

有啥变化 统一管理、统一收费标准

根据《意见》,医院护工岗位统一称为护理员岗位,从业人员一律称为“护理员”。护理员在护士的指导和管理下,协助护士为患者提供陪护及生活护理工作。

护理员不得从事重症监护患者和新生儿的生活护理,不得从事护理技术工作(比如打针、挂瓶等护理专业技术)。护理员统一调配、统一着装、统一标识、统一收费标准、统一管理。

护理员可由医院聘用,或由劳动中介公司派遣,也可以由患者通过医院聘用。医院应设立护理员管理机构,负责护理员的日常事务管理。其中,医院或患者通过医院聘用护理员的,护理员管理机构由医院设立,劳动中介公司派遣的,由中介公司负责设立。护理员的业务管理统一由医院护理部负责。

门槛如何 护理员需持“双证”上岗

医院需组织护理员健康体检,并免费培训护工,培训重点包括职业道德、医院基本工作程序、规章制度和污染、清洁、消毒、无菌的基本概念及住院患者日常陪护照料等。医院组织护理员进行职业技能鉴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对经医疗机构培训考核合格的护理员颁发岗位培训结业证书。

最终,护理员应持有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检查合格证明(简称健康证)、劳动保障部门颁发的护理员岗位培训结业证书或中等及以上专业学(职)校护理专业毕业证书,才能上岗。

怎么管理 职业道德差,将取消资格

护理员由医院统一调配。医院根据临床需要和患者意愿,由病区通过护理员管理机构安排护理员陪护,住院患者应服从医院的安排,不得私自聘用护理员。因特殊情况需要自带陪护人员的,应经医院同意并接受医院管理。

医院应建立护理员个人档案,定期对护理员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记入护理员个人档案,对考核评价优良的优先聘用上岗,考核评价不合格的,责令其立即整改;对拒不改正,或不服从医院管理、职业道德差、乱收费、侵害患者合法权益的,应取消其护理员资格。

根据《意见》,各试点医院要按照卫生部、公安部要求,积极配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采取威胁恐吓、滋事闹事、扰乱正常工作秩序等手段阻碍试点工作开展的违法行为。

如何收费 明码标价,实行市场调节

护理员陪护费根据护理员不同管理方式,可以由医院统一收取,也可以由劳动中介公司或护理员收取。

由医院统一管理并收取的护理员陪护费,作为医疗机构特需医疗服务项目,由患者及家属自愿选择。其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医疗机构根据陪护方式、陪护对象、护理员学历等综合因素自行制定具体收费标准,并报省物价局、卫生厅备案后执行。市属试点医疗机构应同时报同级市物价局、卫生局备案。

护理员陪护费由劳动中介公司或护理员收取的,应参照所在医疗机构制定的护理员陪护费标准执行。

试点医疗机构应在医院醒目位置公开护理员陪护费收费标准,并严格按照备案公示价格执行,不得随意提高陪护费收费标准。

试点医院

省立医院,省肿瘤医院,省妇幼保健院,省级机关医院,省老年医院,福建医大附属协和医院、福建医大附一医院,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人民医院、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康复医院,福州市第一医院、第二医院13家医院,基本涵盖福州的三级大医院。

试点安排

本月至9月,是准备部署阶段。

今年10月至明年10月,是组织实施阶段。

明年11—12月,总结评估试点工作,在全省推广。

□护工现状调查

收费无标准 护理凭经验

业内人士称,目前,福州各大医院有上千名“护工游击队”在流动。然而,记者调查发现,他们中一些人的护理技术,全靠老乡、亲戚传帮带,之所以进入这行,也是因为“老乡带老乡,亲戚带亲戚”。对于收费,多为180~200元/天,有的节假日还要加钱。

护工自述:老乡亲戚传帮带,每天180~200元

来自四川的姚红(化名)就是一名“护工游击队员”。日前,在福州某三甲医院,她负责护理一名81岁的高龄脑瘫患者,因病人生活不能自理,按200元/天收费。

因入行近十年,同行都称她为“姚大姐”。姚大姐说,医院的骨伤科、神经内科是这个行业揽活的“黄金地带”。这些年,她先后照顾过脑瘫、骨折、癌症、神经病人等,收费也从最初的50~80元/天一路涨到今年的180~200元/天。

姚大姐说,自己做护工,是由于亲戚的牵线,后来觉得这行不错,先后介绍了七八个亲戚或老乡加入这个行业。记者走访多家医院发现,流动在福州各个医院的“护工游击队”多是像姚大姐这样,老乡带老乡,亲戚带亲戚,最后如同“滚雪球”般越滚越多。

业内人士称,在福州从事“护工游击队”的多为四川人和江西人,人数估计已超千人。在一些医院,住院病房往往被“分层包干”,大伙尽量不越界揽活,以免引起纠纷。

病患诉说:护工良莠不齐,要碰运气

开口就漫天要价,护理不仅不专业,而且还经常失职,甚至有个别“游击队员”还会暗中使坏,对病人的治疗、康复起反作用……记者调查发现,目前,患者家属对这个群体的印象不是特别好。

记者走访发现,今年,在福州各个医院,如果住院需要请护工的话,费用多为180~200元/天,节假日还要加钱,或者塞红包给护工。“这是行规,毕竟我们也有家庭。”姚大姐说。

对于患者家属反映的“专业问题”,记者走访遇上的“护工游击队员”,多数没有经过基础的医学培训和体检,文化素质偏低。“我们的护理经验丰富,常年做护理,也算是无师自通。”一江西籍护工称。

福州王女士告诉记者,她老父亲遭遇过的一段亲身经历。70多岁的老父亲因肺部感染住院,有一段时间,老父亲一跟护工说“明天就能出院”,第二天就会出现高烧的症状。如此反复多次后,她知道了其中的奥妙:护工使了坏,晚上偷偷把盖在病人身上的被子挪开,导致病人受冻发烧。最后,她叮嘱父亲向护工隐瞒消息,偷偷办理出院手续。

王女士的遭遇,并非孤例。有关护工虐待病人、偷窃病人财物等的报道,本报之前也曾有报道过,甚至警方曾在护工群体中,发现过一些“瘾君子”。

姚大姐说,这个行业主要是口碑相传,病人和护工之间,一般只有口头协议,但服务周到和为人忠厚的护工,会有回头客或者病人家属介绍的客人。

护工业务外包,引来摩擦

今年,福州某医院将该院的护工业务外包给一家专业公司——福建康泉社会服务有限公司。之后,护工“游击队”与该公司旗下的护工产生多次摩擦,惊动了警察。

近日,记者来到该院采访。医院的几名勤杂工说,由于医院将护工业务外包给康泉公司,未被“收编”的那些护工活不好揽,利益受影响,就跑进病房跟康泉公司的护工抢生意,压低价格,并“劝说”病人不要请康泉公司的护工,引起矛盾,双方起了冲突。

当地派出所的警察表示,他们赶到现场时,未见双方动手,对双方教育一番后离开。今年以来,该所已接到多起类似纠纷的报警,都是外面的护工和医院里的护工因为抢病人而起争执。

福建康泉社会服务有限公司驻这家医院的一名经理说,该公司总部在上海,有一支专业管理医院护工的团队。

试水“护工外包”多家医院屡受挫

其实,近几年来,福州已有不少医院尝试将护工业务外包给其他公司管理,但挫折不断,护工流失得很快。记者采访发现,由于护工要向外包公司交管理费,随之护工的收费标准要较“游击队”高,价格没有优势。另一方面,因为这些公司护工主要人群来自“收编”“游击队”,那些护工不愿受管束,很快就脱离了“组织”。

在医院的管理者看来,护工业务是个“烫手的山芋”。福州一些医院的医生表示,医院无法从护工业务中获利,而医院若将护工业务直接接管,意味着护工产生纠纷,损害病人利益,病人家属就要找医院。所以,不少医院就当起了“甩手掌柜”,或将护工业务外包,或不闻不问,撇清责任。

□他山之石

北京三千护理员 替代护工

据《新京报》报道:2010年,北京宣武、丰台、西城三区首批试点培训3000名护理员,并根据临床护理需要,调配受聘至各级医疗机构,辅助护士安全、适度护理手术后住院病人,并逐步替代专业水准较低的护工。

当地卫生部门表示,与护工不同的是,护理员须经过卫生行政部门的规范化培训和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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