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李天一等五人涉嫌轮奸案尚未开庭审理,涉及此案的多位律师已轮番发言。昨日,又有一名“知情人士”曝出李天一在之前的自述内容。
按照之前媒体的说法,李天一等五人是在酒吧饮酒后,将醉酒的杨女士带去开房并实施轮奸。
但这名“知情人士”透露,李天一在之前的自述中给出不同说法:当晚,一行人离开酒吧后,并未直接开房,而是到了北京海淀区远大路的金鼎轩吃夜宵,其间他们还跟邻桌发生冲突。后来离开金鼎轩,开车到了李家地库。李天一自称原本不想去开房,在同案嫌疑人魏某劝说下,将自己的车停在地库,坐魏某的车去酒店开房。
李天一还表示,他们在发生关系时并未争吵,也未动过手,没有强加的意愿。李天一还提到,发生性关系以后,自己给了杨女士500元,魏某给了1500元。 (新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