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赵杨 通讯员 洪山综
本报讯 昨日下午5时,一男一女拉扯着走进福州洪山派出所,争吵不休。该女子姓许,今年24岁,是一名舞蹈工作者,而旁边那位男子姓郑,是福建省某传媒有限公司老总。2012年7月至9月期间,许姓女子曾替传媒公司到各地去参加舞蹈演出,总计工资款3万元。从2012年至今,女子一直索要工资,均未果。该女子无计可施,便想着以去派出所报案来吓唬欠债方。民警了解情况后,告诉双方,这并不是诈骗,而是经济纠纷,不属于刑事案件。